2013年1月1日交定金购买商品房一套,2013年1月5日发现,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抵押给银行(2012.12-2015.12月)。如在此抵押期间,开发商没有还清银行钱。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也一并属于银行了?购买时此商品房已是现房了,属于地上有建筑物的抵押。开发商只办了预售许可证,无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会影响以后办产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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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抵押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行为有效,否则无效。《民法通则意见》第115条第一款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其次,规定抵押人经通知抵押权人或告知受让人,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行为有效,否则无效。依照《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因而有法律上的处分权,包括再设定用益物权、租赁权或转让抵押物的权利,但处分的前提是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抵押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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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影响你以后办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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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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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退房,并且赔偿你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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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五证不全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放商赔偿你的损失。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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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五证不全,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以后房地合一,开发商无法还清贷款,银行是会行使抵押权的,无法保障你的合法利益。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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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开放商向银行贷款的时候,一般都会约定以房屋销售的款项优先还贷款,因此你们的购房款一般是直接用于还开发商的贷款的。因此,你们的房子是不会属于银行的。但如果开放商是用你们的房子做的抵押,那就危险了!第二、开发商之前可能是卖的期房,没卖完就接着卖现房,那样的话,大房产证可能就还没办下来。因此,是否有风险,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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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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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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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