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南京出租车二驾驾驶员公司的运营模式是公车共营。在今年的9月份我的主驾因以身体生病不能继续开车营运服务的理由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主驾也向公司提交了相关的病历和资料但是公司以材料不符合要求拒绝了主驾的申请。同时主驾就没有继续参加营运将车辆交予我一人营运。后因公司以不同意我一人独自参加营运将营运车辆十月中期暂扣导致我至今无法正常营运。在车辆暂扣期间我和主驾的承包金是按时交付的。本人在营运期间无没有何过错 。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违约扣车?另外此期间公司找我协商由我来承包该营运车辆要求交纳6万元的押金借款之类的款项,但因我是农村出生没有经济条件承包营运车辆,后来公司要求我自己在公司的车辆中自行去和其他主驾协商参加营运,协商成不成功与公司无关,如果找不车辆继续营运视同我违约按违约处理。因为我{和以前的主驾}是居住在江宁区的公司的车辆大都在市区至今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车辆营运至今待业在家。请问这种情况我属于违约吗?后来我的主驾以公司无故扣车将公司告上了法院。现在公司以和主驾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公司以将车辆承包给了别人.请问在车辆暂扣期间我的营运损失由谁来支付。公司在我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扣车是不是违约在先因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我在其中有没有违约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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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违约,要看当初的约定。
把协议贴出来才能判断。
按照你的陈述,公司可能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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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情况,即构成违约,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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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的需要看你们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根据你的陈述出租车公司是存在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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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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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