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电脑系统操作不当(完全不涉及经济损失的)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转正,工作7个月,我现在要求公司给与赔偿,合同至今公司不肯给到我,合同上只写底薪1600元,但公司每月都会和我们签一份工资方案,每月都不同,实际每个月都有岗位津贴,各种补贴,奖金,实际到手平均3400元/月,我在申请补偿的时候到底是按照多少钱申请?(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就提前一天让我走的)最多可以要求多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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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解除你没有法定理由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应当赔偿你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三、工资指你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工作不到十二个月以实际工作月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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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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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违法解除,您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赔偿标准按照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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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到手平均。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对你而言,是两个月+1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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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解除,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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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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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双倍赔偿金,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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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