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姨和邻居吵口被对方误伤了,昏迷不醒。我老公听了很生气,就叫了几个人带了两根铁棍和刀前去评理要求赔偿医药费,但对方态度恶劣,双方争吵就打起来了,刀没有用,只是用铁棍把对方打成了轻微伤甲级,我老公也受了点轻伤,摩托车被对方毁了。事后主动去了公安局自首,过了半个月因没及时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就被拘留了。公安局的叫我前去,定的罪是聚众斗殴刑事拘留。前段时间赔偿了对方32000元整,并签下了协议,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局的说要保释一个人要交两万块保释金,不然就移交检察院判刑。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判刑的话最多会判几年?现在已经拘留了20多天了,拘留不超过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