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一直纠缠我,电话短信骚扰,并去我父母家骚扰,威胁要自杀。并且扬言要到我老家张贴大字报说我欺骗他感情,欺骗他钱财。而实际情况是我出资做股东开的幼儿园的股份,他不但不肯还给我,还要我赔偿他200万精神损失费。我很担心他骚扰我得家人并且在我家乡大闹,导致我家人受到困扰,请问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可以保护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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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你出资就可以。关于骚扰如果情况很严重,建议你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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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遇到骚扰,请报警。 如果要拿回股份, 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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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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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份是由你个人出资就可以,如有需要请与曹律师联系,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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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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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