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月份,我借给对方三十万元现金,当天他亲笔写的借条,但没写还款日期,当天我们又另签写了一份还款计划,约束他在当年七月份把钱还我,如果无钱还,就用他正在建筑所得的其中某一间房产低债,可是到如今他人却无影了,那套房子也因他外债,被其他人起诉法院给封了,我该怎么办?期盼你的建议,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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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条可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借款事实,建议您电话联系一下或者约谈,这么大的事这上能说清楚吗?房子抵债的效力本律师认为有瑕疵 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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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诉讼解决。
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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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建议及时诉讼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更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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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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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并保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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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并查封他名下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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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