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年10月21日左右预购了一套2手房子,因为我单位不在本地外加长期出差,开收入证明来回跑过户拖到了11月末,最后去银行抵押时候银行人员出差了,我也急着出差,就把房产证等放银行了。还在出差,无法回去办理银行抵押,与房主合同没有规定具体抵押日期与结款日期,我长期出差情况他们也了解,他们也一直没有搬出。因为我出差无法赶回,这算我违约么。他们态度极其恶劣,说我欺诈,威胁电话骚扰等方式,已经约好了请假回去办理,他们还短信等方式威胁,请问我算欺诈么?如果请不下来假20天左右甚至更久才能回去有违约金什么的么?如果他们打官司,我这边应该怎么应对,如果涉及到官司能否胜诉。他们的态度实在恶劣,威胁要上报上电视的,我确实出差,房产证确实抵押银行,银行当时办理的人出差了,我也出差,因为请假回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