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绿灯对方追尾,造成后面损伤严重,经过交警协商,双方同意去4S店,但对方现在又不赔,过了好几个月我现在起诉,总共修理了14000多法院说去物价局做认定,现在怎么做,对方保险就赔9000,请问我该怎样,法院会支持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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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价局的评估为准。当然你能够证实修车费的数额,坚持这个数额起诉好了,最后由法院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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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价局的定损结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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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价鉴定为准,鉴定之外的费用很难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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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双方协商不做物价评估以实际修理为准的约定作为证据的可以不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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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事实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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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价局的鉴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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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物价局做鉴定,您可以全额起诉对方,只要有证据,法院一般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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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赔偿的数额依据物价局的评估为准,鉴定之外的费用很难得到支持。有证据可以证明修车的费用,也可以坚持按修车费起诉,要求赔偿。法院会根据事实来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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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看具体情况,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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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中,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要求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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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做车损报告,会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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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需要做物价认定,法院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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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据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判决。保险不够可要求责任人提供其他财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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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