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在私人经营店工作4个月左右。上岗的时候就没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本人受不了管理人员的做事作风12月6号晚上像老板提出辞职。后来因为本人的一点小冲动,在QQ签名上写出诅咒他人和辱骂他人的话。【但是我没提名】。8号中午老板看见了,就打电话给我叫我今天别来上班了,而且还威胁恐吓要砍死我。说不给我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已经像这件事情做出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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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三个月双倍工资,但要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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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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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老板不仅要给工资还要双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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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