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述材料拟写一份起诉状:
2010年5月,**服务公司与市电子工业局签订合同,
租贷电子工业局两间临街的办公用房作营业部铺面,租赁期限为3
年。当年8月租赁开始。次年4月,因营业部经营不当,关门整顿。
营业部负责人张*外出联系新的业务。 5月,电子工业局决定自
己开办服务公司营业部,几次去人去函,要求向东科技开发服务公
司终止合同,均因张*不在而未果。6月上旬,电子工业局最后一
次书面通知**服务公司,声明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那
两间办公室自用,并自己动手把**服务公司营业部的存
留物品搬至他处代为保存。6月下旬,张*回来一看,营业部铺面
不复存在,几次找电子工业局商谈,要求继续租赁,未得同意,遂
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