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名哮喘患者,我于2010年7月底进厂,在压铸部门上班,接触大量工业粉尘,和有毒刺激气体,于2011年5月27号发作哮喘。我所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可直至现在,还没有眉目,我现在因病不能再原部门上班,他们以我不能在本部门上班和病假超过30天为由,取消加班资格。我该怎么办,另外我现在的医药费全是公司付的,如果我鉴定不是职业病,这些费用他们会找我讨回来吗?会要我自己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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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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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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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想申请职业病鉴定,要确定你是不是职业原因引起的病症,职业病构成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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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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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