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安局一部门负责人.2009年侦办过两公司经济犯罪.期间暂扣过他们的钱.是分管局领导同意了的.后因证据不足局作撤案处理.我部门平时无经费来源.局长曾作书面批示自筹资金.并和分管副局长出面为我部门拉赞助.局里还出红头文件要求各部门自筹资金解决干警加班等费用.所以在该两案撤案后.分管副局长出面叫他们赞助钱.他们就在来领原扣款时主动打了全额领条.赞助我队一部分.领走一部分.共计30万左右.我队按局规定用于工作开支10万元.另20万在检方立案前交局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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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的描述,涉嫌违法,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维权,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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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做肯定是违法的具体需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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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单位犯罪,主管人员个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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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面谈,综合具体情况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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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肯定是违法的,涉及的几个罪名之间比较相似,要综合了解全案后,才能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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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构成。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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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单位犯罪,主管人员个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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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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