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关系长期不合,导到婚外情,夫妻关系存绪期间女方与情人有了胎儿已经打掉,这样离婚时女方还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吗?我们夫妻俩有一个女孩现四岁多,现男方要抚养权,要我每月出一千块抚养费给女儿,我们有两套房产,一套是婚前男方买的,另一套大房产是我俩共同名字,首付十万,他出七万,我三万,现他在三万的基础上再加二万,就这样把我赶出家了,我是一个家庭主妇,没什么收入,今天他就要我去办离婚手续。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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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协议离婚不了。2、不要轻言放弃财产,否则,以后要吃后悔药。3、无论有无过错,一般地,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婚前房产,他拿,婚后还贷,他补偿你。婚后房产,两人平分,谁出钱多谁出钱少都不影响平分。4、小孩归他抚养的话,抚养费叫你出1000元,太多。5、可由他起诉,或你起诉,法院来判决。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明之处,留言QQ,或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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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约定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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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去,要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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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