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处住房(新楼)及与本楼一体的车库一个,2009年入住时当年供热费已全部交齐,2010年度房屋供热费用正常缴纳,车库报停并交了20%的供热费,但供热公司的人并未进行断管处理。2011和2012年度房屋供热费用正常缴纳了,但车库的费用供热公司称:“已使用书面通知(张贴)的形式告知于用户,自2011年开始办理车库供热报停手续时,需要缴纳断管费260元,但因我本人不在本地工作,并且也未看到这个通知,请问我的车库如果现在办理报停的话,是否需要补交车库的断管费和2011和2012年度报停的20%供热费及滞纳金呢?重点是滞纳金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