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被人打伤当时现场报警,打人者跑了,我根据民警开具的东西去指定的医院看病,经检查结果为软组织挫伤,现在派出所已经找到一个打人者,但他拒不承认打人,也不赔偿,因为在刚装修的小区里,不太好找证人,邻居也不认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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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确实需要一个打人者和您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虽然这个证明也许有一定的难度,但是却很重要,既然警方已经锁定了一个嫌疑人那么证明警方肯定掌握了一些相关的证据,所以您不要灰心,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寻找证据线索,有的时候证据就隐藏在诸多的细节当中。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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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上述事实,追究对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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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民警寻人处理,轻微伤对方不会构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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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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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证明系对方殴打造成才能让对方承担责任。无证据证明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可能随便认定对方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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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就非常不利了,因为警察追究对方的责任,也是需要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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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既然派出所已经抓到一人,相信派出所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你可以多和派出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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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