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卞某在替别人造房子时不慎摔伤,该房子是房东承包给包工头陈某,但无书面协议.卞某替陈某打工,摔伤后卞某被送到卫生院,卫生院经简单包扎后,建议他到大医院检查,,但卞某自认为伤势轻,拒绝到大医院检查,自行骑电瓶车回家了,五天后,卞某不幸死亡,经法医初步分析可能是慢性脑溢血引起死亡的.请问相关法律人士,该人身伤亡案该如何赔偿?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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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看包工头跟房东的合同是啥关系,如果是建筑承包合同,那房东要跟包工头一起对于死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跟房东是承揽合同关系,那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房东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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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做死亡原因的鉴定,可来电或来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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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找房东和包工头索赔;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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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和包工头对摔伤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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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包工头陈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房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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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确定死亡原因,而后才能确定,责任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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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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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