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请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投标,中标后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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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以分公司名义签约,是有效的。前面答复过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其行为要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追问:我们是**设计企业,总公司在北京,广东有分公司,目前工信部在广东检查,说我们以总公司名义投标而以分公司名义与发标人签订合同属于“无资质承揽,非法挂靠”,真的让我们很无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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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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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总公司的授权,明确签订合同权利范围的,在授权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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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投标,中标后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中标后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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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地位。要看具体的案件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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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公司以总公司投标,中标后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这个就是以中标人的身份去签的。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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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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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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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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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
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Χ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δ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δ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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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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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授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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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