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有一男孩3岁,男方出轨有了外遇,每天都跟第三者用短信骚扰我,逼我离婚,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我要孩子,他不给。现在孩子上幼儿园在奶奶家住,孩子7个月到2岁时一直在姥姥家住,是属于我们两家一起带,我有工作,每月工资3000多,男方也有工作,但男方的工作每年夏天要去外地工作半年,去外地工作工资3000左右,但只有几个月,放假时只开基本工资1000元。但男方有单位的股份11.2万元。我们两个没有财产分割,房子是男方父亲的名,婚前买的,为了我俩结婚住,男方名下的股份钱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里的家电是女方家婚前买的,离婚后是否属于女方财产。财产无所谓,最主要的是我的情况能不能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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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财产是个人的财产,离婚时你可以拿走。股份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离婚时可分割。外遇是造成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吗?如果你的确凿的证据,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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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述的条件,可以扶养孩子.而且孩子从小在姥姥家长大,离婚后由你扶养更有利孩子成长,你可以获得孩子的扶养权.
男方名下的股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购置的家电为你个人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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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陈述,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如陈述属实,你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如需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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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你的可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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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