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四年多了,有一女孩三岁半了,孩子一直和姥姥在一起生活,男方有婚前房,请问法院能将孩子判给我吗?我能得到房屋补偿吗?如果能可以补偿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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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抚养孩子,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是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
2、对于房子问题,《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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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判给你的可能,房屋婚后由共同还贷的话,男方给你一点补偿,没有的话,你可以主张生活困难帮助金2万到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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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的机会较大,房屋补偿要看有没有与他共同偿还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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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求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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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争取,婚前房产,你无权要求,但是可以要求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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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搜集相关证据证明你的条件有利于孩子成长。
依据你的表述,有利于你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后的房产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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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求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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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婚前购买,婚后还贷可以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主张分割,孩子抚养问题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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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应该判给你,你可以得到住房帮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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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定,如果孩子一直跟姥姥,判给女方可能性大;2.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 另一方无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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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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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