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电瓶车,夜晚在没有路灯的公路上行驶,因对面汽车开了远光灯的缘故,把路上的行人给撞了。造成行人指间破了(少了块皮),电瓶车脸上多处骨折(骨头错位)。
事后报案,电瓶车家属陪行人去医院拍片买药花了七八百。事后两天行人家属打电话过来说要去植皮手术,让我方垫付押金一万多元。
请问在这起事故中 双方应该各自承担哪些责任?电瓶车是全责吗?这个费用是我们去付吗?还是由他们自己付?另外我们电瓶车一方看的医疗费全自付吗?
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行人有两点是不对的:
对方面朝电瓶车坐地不起,是相对方向,也就是对冲.2.是非人行道
-
首先要确定,事故发生路段有没有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没有人行道的,行人应当靠边行走(不区分顺行、逆行)。
如行人在有人行道的路上在非机动车道内或者机动车道内行走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
既然已经报案,交警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你方陈述,电动车方的责任较大。至于你说的擦破对方一点皮,而行人要求植皮,双方对伤情陈述冲突过大。对此不做评论。
-
您好:
1、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
2、双方费用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来承担。
3、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
责任划分的工作由交警作出。至于赔偿问题可以协商,不能协商的走法律程序
-
由交警部门负责责任认定,赔偿根据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计算
-
交警认定事故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比例,无理赔偿要求的,你可以拒绝。
-
案子须要看你问的问题的详细的证据的,进一步咨询可直接和我联系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