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还不到一年,我本人在海南,他在昆明,两人在海南领的结婚证,有一个5个月的孩子,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起诉离婚,两人没有任何财产,离婚是因为他多次辱骂我的家人及我,他父母还上门到我家来闹事,骂人,打人,并且在外面侮辱我家,想请问一下律师我应该怎么样起诉离婚,怎么样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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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离婚有两个地方选择,一是海南(婚姻登记地),二是在昆明(被告地)。对于要起诉离婚,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打人、辱骂等行为达到严重的程度,这个是必须而且要事实证据,如果达不到这个程度,法院一般不予判离。对于小孩抚养权,总的来说你的经济实力和工作生活环境不比男方差,有一些特别优势,这样才会将小孩抚养权拿到手。综上,你现在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打人、辱骂、闹事等,如果法院不予判离,你在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起诉,一般法院就会判离了(用时间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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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情况下,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二、起诉离婚时主张小孩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三、建议委托律师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指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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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帮你处理,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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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孩子只有5个月,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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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孩子不满二周岁的一般是由女方来抚养的,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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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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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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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