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个舅舅,原来和一个女人生有一个女儿(现在应该还不满十岁吧),而妻子离婚后携带女儿另嫁他人于他不顾,现在身边孤独一人、户口本上也是一个人的孤独老人,可以申请五保户吗? 有人说不可以的,因为有了一个女儿,但是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却明确说: 老年人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事实摆着,有婚史,有女儿,但毕竟离婚已独身一人呀,即使他的女儿愿意赡养(一般不会的啊),他的女儿十岁不到,又有什么能力来赡养他的父亲呢究竟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