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对方因公交车上拥挤骂人很凶辱骂人格性言语层出不穷忍受不了搥了对方致使对方左眼眶出血缝1针,1个月后鉴定软骨损伤轻微伤,110处理当时有2名证人经公安调节对方要8万元赔偿,由于对方索要赔偿太多无法满足拘留10天。1个月24天后对方起诉法院要求赔偿其22天住院医疗费5980元、司法鉴定费600元、营养费1100元、后续治疗费5000元、误工费1100元(对方是石化买断职工)、精神抚慰金5000元,共计18780元。对方从未找过我,确说多次找我协商未果。请问律师我应该赔偿对方多少钱?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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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起来对方是捏造了一些事实来讹诈你的钱财。我看对方的要求有不合法之处,希望你不要焦虑,以有效的手段维护权益,你的案件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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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对方的证据进行确定,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方如果没有证据支持,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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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抚慰一般不支持;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免费为你咨询,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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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数额应以医疗费票据和法医鉴定书等证据为准,可以请律师帮您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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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找律师,律师可以有针对性对证据进行质证,比如,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不予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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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起来对方是捏造了一些事实来讹诈你的。我看对方的要求有不合法之处,希望你不要焦虑,以有效的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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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求的各项赔偿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关键要看原告提供的证据。建议您带原告起诉状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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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