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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10月21日,在广州荔湾区一私营服装店当营业员,工作期间因与营销同事闹意见,店负责人对我要求辞退,并要我在工作当月月底拿工资,但拿工资时却扣留一星期工资未发,说要等下月月底才能结算,请问这样是否属故意拖欠?我和该店又没签合同,也没资料可以证明,该怎样追回被扣工资?

其它
2012-11-06 22:48: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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