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1990年的住房一套3室2厅,属校内职工住房,现有子女三个为房产有争议。这套房的房产证已办(据说土地证在办理中),户主还是过世老人的名字,房产证原件在校方保留,我们只能拿到复印件。现在学校意思就是,你们三兄妹去公证后,再来看归属谁领房产证。老大现在要将1/3卖给老二,老二现居住在此房内,老三不卖只愿无偿给老二居住。就等于老二要是买了,就拥有房子的2/3,老三继续拥有1/3.?另外现在老大和老二起草了一份转让协议,准备去校方指定的公证处公证,这份协议公证之后有效吗?该注意哪些事项?要是老二不买,只住自己的那份,老大可以把自己那间房对外出租吗?因为老二要求租老大的那间房,老大说租给谁都不租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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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权一般只能归一人所有,要房子的人给其他继承人份额补偿
追问:现在他们协商的去公证,就是公证老大放弃继承权,然后老大老二协议里写公证完毕,老二支付老大15万。然后老二和三领取房产证,房产证不过户,这样的办理有问题吗?若因为户主依旧是过世老人的名字,以后老大可以继续来为分割房产来发生纠纷吗?谢谢,在线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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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遗产分配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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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可以就遗产继承达成协议并进行公证,该房产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但是如果起诉至法院,一般结合实际情况一方继承房产,继承房产一方按照约定或者市场价格补偿给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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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比较复杂,建议带上具体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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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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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配和处置的问题由三方协商,协商好了可以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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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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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