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女孩),家在农村。16岁时和一个20岁的男孩子结了婚(没领结婚证那种,只办了酒席)。两人有了一个女儿。现在,三年多过去了,两人过不下去了,打算“离婚”,我朋友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各位律师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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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之后,如果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合法婚姻。因此,这两人属于同居关系,而非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如果他们要分开,可以起诉到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解决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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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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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不用离婚的,直接分开即可的,对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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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协商好共同财产和小孩的抚养权,直接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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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分割夫妻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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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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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