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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水泥厂不间断上班13年,不幸患癌。请问医疗期的病假工资该怎麼计算?他每年的平均工资在3600左右。请问是按生病前一年滴平均工资算,还是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算?

其它
2012-10-28 08:05: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四、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五、病假天数的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 按生病时的工资计算。
  •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 可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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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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