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宝安西乡一家电子厂,厂每天上12小时,一月下来也不放假,工资也不是按劳动法的,所以提出了 辞职,是 提前3天但是厂方要扣去一半工资,因为我们在那里才 做一个星期请问下如果我们去劳动局会有成功的成功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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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某些情况下不需提前通知并可争取经济补偿金等。若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可能被索赔。必要时,可在律师帮助下解除劳动关系,若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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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天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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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要求合法,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可以获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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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