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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公司工作了8年,今年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算不算被解雇?公司应对我赔偿经济损失吗?怎么赔?

公司企业
2019-07-01 01:29:0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不属于解雇,但可依法委托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不是解雇,而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公司应该按照你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种情形的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所以,公司应该支付5个月工资给你。
  • 合同到期的,公司未履行以原合同条件与您续签的义务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入职的,工龄从2008年1月1日计算,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
  • 你好,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是公司不给你续签的,算是合同终止。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你还可以去申领失业救济金
  • 用人单位经济效益不好,解雇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发放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如果公司提出续签并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你不续签的,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的,公司则应当给与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五年为五个月。
  • 公司应该按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详情请致电咨询。
  • 公司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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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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