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家里收到法院传票,我弟因跟人借钱(家里没有一个人知情),到期未还钱,现已离家出走两个多月,家人也都联系不到他,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时,家里人已明确告知法院人员,我弟不在家,家人也找不到他,法院人员留下传票走了,我想咨询,我们家里人应该如何应对?我们是配合法院上庭处理,还是不去理会?如果家里人拒绝出庭,家里人又会付怎样的法律责任?我弟已成年,并已成家,育有一女,经济已脱离家人,现在父母居住的房子,是我母亲的名字,家人也并没有书面或口头说此房子有我弟的一份,简单的说我弟在家里没有任何财产,法院会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