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3月底在重庆一家单位做行政工作,12年7月离职,在职期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从11年4月份一直到7月份,该单位是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的。现在离职以后,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这一年多没签合同我想了解我能要回什么补偿?我应该准备什么? 还有一点,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原单位老板找我麻烦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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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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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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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找代理人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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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可获得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补偿。可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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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