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头天腹泻,上医院治疗,在打点滴中突然休克抽搐全身青紫,瞳孔放大,在长达一小时抢救后才慢慢好转,在医院的证据他们都不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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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如果确属医疗事故,可以根据对孩子的危害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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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封存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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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病历、治疗记录等资料提供给患者以及家属是医院的义务,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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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