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和他朋友晚上出去吃宵夜,被隔壁一桌的人打得严重,被追出去。后来他们没被追到,逃跑后由于想着不服气,拿着刀回去将别人打伤,他动刀砍了别人5刀。目前那三个人经检测两个是轻伤,一个轻伤偏重,当时他们在医院治疗时我们家里配合治疗了,花了3万6,其他一家花了2万四,另外的小朋友花的钱与我们花的加起来全部有7万多,当时我弟弟他们是主动自首的,请问他们需要负什么刑事责任呢?还有,我弟弟手当时被他们打折了,其他小朋友有被打住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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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经过鉴定属于轻伤或是重伤的话那么作为已满16岁的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自首,未成年人都是法定从轻处罚,在加上先被别人打的,这样情节也不属于太恶劣,还是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现在还是积极给对方赔付吧,另外对你你低弟弟的伤势也可以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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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未满16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其监护人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已满16周岁,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主动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做罪轻辩护。具体事宜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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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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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