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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贷款,现到期未还,还玩失踪。法院一审判我与其共同偿还,判决书已下,请问法院找不到他,判决书多长时间生效?(我不服想申诉)。

其它综合
2017-06-18 07:35:2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判决书上有释明条款,即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上诉,这15天里判决书未生效;
    2、若15天内不上诉,则判决书自动生效,之后只可提起再审申诉,建议来电详询
  • 若你想上诉,应该自你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具体如何操作,可以来电交流。
  • 你好,若想上诉,应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内提起。具体操作可来电交流。
  • 法院判结离婚后对债务事实不服能提起行政复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因此,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对方拒不执行财产分割判决或裁定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 收到判决书,15天内不上诉,就生效
  • 判决书上会写明的,一审如果没有上诉,送达后15日生效,上诉后,二审判决后生效。
    追问:判我和前夫共同偿还,那他没领取判决书,我上诉时间也是15天么?
  • 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您可以提起上诉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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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