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本人买房,一套150平方的二手房,当时和卖方协商3年还清,每年的10.3号为还款日期。因为卖方买这套房是按揭买的房子,我们房屋买卖合同里面要求他必须于2012.10.2号之前把余下按揭还清,10.3号我把第三次房款给他,我们还协商一部分尾款作为房产证办理过户的钱,到今年的10.2号他没有把按揭款还清,我可以起诉他吗?最迟的起诉时间是多久?还有我的房子是否就等于在银行抵押着,要是哪天卖方不按揭了,那么法院就可以来封房子呢?现在很纠结,请帮我解惑,十二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12-10-10 21:49:2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一次性付清房款,要求原房主配合你将该房产过户到你名下。另外你也可以到贷款银行自行缴纳完毕贷款并在银行清单上或缴款凭证上签署自己的名字。将来起诉时作为代位缴款凭证冲抵你的购房款,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配合你过户到你名下。
  • 如果对方没有按期把按揭还清,你可以暂不支付最后一笔款,对方不履行合同,你在两年之内都可以起诉对方。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视情况再决定具体怎么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
  • 最后一笔钱,如果对方没有按期把按揭还清,你可以暂不支付这笔钱,对方不履行合同,你在两年之内都可以起诉对方。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视情况再决定具体怎么处理。
  • 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你就可以直接起诉,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电话联系。
  • 因为没有过户,房子在法律上还不是你的,你之前的付款,只是一种债权,所以尽快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
  • 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处理解决的,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房产已经交付予你,把握就更大一些。根据你描述的案情,属于比较复杂之案件,建议你带着合同和相关支付房款凭证,当面咨询。
  • 从违约之日起就可以起诉。
  • 现在你的情况是比较复杂。我建议你立即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一旦他不归还按揭款,你是始终无法过户的。具体如何行动,要看一下你们之间的合同。如有不明,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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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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