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年初和2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开了大半年,公司目前上不亏也没有赚,现在我想退伙,但是他们不让我退。刚开始合伙是我们的股份是每人各占三分之一,开始我的资金不够给三分之一的金额,他们同意我不够资金也可以占三分之一股份,不够的资金从以后公司的盈利分配哪里扣。并我们自己立了一份合伙协议书,和扣自己所得分红给他们。现在我要求退股,他们要求我把之前不够的金额补上,才可以按公司现在的利润分钱。我之前在公司拿的工资也算上是我借的(他们有时没有拿工资)。要求我还工资。我实在是不想和他们合伙。我说我之前投的钱一份也不要了,也不行,也要说我欠他们的钱。我的意思是我这样的退伙可以能不能按照公司目前的利润分钱,或者拿回我之前投的钱。他们的要求合不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