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现在这间公司工作一年零二个月了,现公司以效益不好需裁员为由要裁员,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支付我多少经济补偿呢,谢谢!
-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支付你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
一个半月的工资。
-
支付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本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效益不好并不是法定的裁员理由,公司若无相关证据将构成非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即辞即走另需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要求赔偿金
-
应该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
公司裁员是需要经过劳动部门批准的,经过批准裁员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一个半月工资。未经批准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赔偿金,赔偿金为补偿金的双倍。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