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介商,比如客户需要某某产品,然后我从各个厂家购买卖给客户,赚取差价。如果碰到需开增值税发票的客户,我会让客户把款直接打到商家那边开票,然后把多余的金额清算出来打还给我的私人账户,在2012年七月份我替客户买了一种产品,需要开增值税发票。款到发货。后来货已发给客户当地了。客户也已验收。在这个时候商家那边应该会把我的差价打还给我,可他们并没有,推说需要开票之后才能清算出来,因为事情耽搁,我的客户并没有马上需要我们把票开给他。在2012年9月25日,我们把票开出来,之后我让商家那边把差价清算出来给我, 商家那边却说,当初和我联系的那位业务员已不在他们公司工作了。所以需要哪位业务员出面证明那笔差价是我的,才会把差价给我。因为和哪位业务员比较熟悉而且我还是他们的老客户,当时买这批货的时候并没有签任何合同之类的相关证明。我也已经联系了哪位业务员,可哪位业务员没有接我电话,我也找不到他了。 这样的情况,我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从商家那边把这笔差价拿过来吗?请问律师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