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我合伙开店,朋友开车撞到人,一死一伤,伤者现在没事了,死者家属现在要求高额赔偿,朋友现在没有钱赔偿,要被判刑,车主是我,我要负哪些责任?车主我如果不赔偿,是否会拘留或判刑?另外车有保险,是不是算我车主出的赔偿了?
-
交强险先行赔付,如果有商业险,再商业险按主次责任赔偿,仍旧不够的部分由驾驶员赔偿,你作为车主如果在该事故中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承担赔偿承任的。相应的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
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如果车主对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一、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二、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三、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四、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五、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六、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被车撞了费用赔偿: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
被拘留不一定会被判刑,即使是刑事拘留也不一定会判刑,要看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
一般是车主没有责任可以不赔偿,可以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