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被狗咬了,狗主人先拿了200.元,我妈说不够,狗主人又拿出100.元,我妈去**镇医院看,医院看咬的很严重,先给打了狂犬病疫苗,并给我妈说“**医院条件有限,要到井研县**中心去打血清”,我妈和家人回来跟狗主人交涉,狗主人说没事的不肯再付医药费,没办法打110报警,110出警和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协调处理,狗主人拿出500.元并说“先去看,需要3000.--5000.元我都出”(警察有录音记录),这样我妈再去井研**中心看,医院说咬的很严重,打了免疫血清并说要住院治疗观察,因为县城很远我们要求回**住院,**中心同意了,我妈就回到**镇医院住院治疗,为了节约我妈带了电饭煲到医院自己煮饭吃,住院一个星期伤口还没好,我妈要求出院,医院要求自己要注意观察有情况再来医院,出院结账共3200.元(包括**中心的医药费),回家后向狗主人要医药费2400.元,狗主人却不肯付,再找出警的**镇派出所警察,警察说要找村干部和乡干部协调解决,村干部来协调了狗主人还是不肯付,并找理由说要拿发票去鉴定免疫血清是不是应该用的,一个多星期了都没结果,再找乡村干部协调,乡法律协调室说免疫血清是应该打的,会帮助协调解决,但到现在还是没解决。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