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9月21日上午进行了开庭审理离婚一案我是原告,我与被告已分居2年半之多并且在分居期间由于精神压力导致面瘫(有证人证明分居时间和此病症并且有诊所的证明此病症和费用,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导致面瘫)在此期间被告也未曾回来看望和照顾我,这是不是可以说明感情已经破裂?对方律师说我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被告方律师说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就此休庭等待调解和判决书,我该怎么做?对方要求返还她带来的嫁妆才肯和我办理离婚手续,我提出的是要被告和我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和审理员未做出任何表态?是否应该和我承担共同债务?是否应该返还被告嫁妆(对方的嫁妆都是我给她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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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很长了,财力不必返还,债务需共同承担,对方要求不离,你极有可能要第二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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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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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还没下来,判决下来了,不服你还可以起诉。来电详询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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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当地有关的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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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