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公司的生产(工作)作务造成影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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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站在保护劳动者的角度考虑的,您明显存在影响单位工作的情形,所以单位有权和你接触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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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有明文规定,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公司有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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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单位是否允许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要是没有限制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而你未对单位造成影响的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要是解除 应当支付赔偿金 国家并没有反对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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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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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公司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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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