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家族祖坟政府需占,赔下的钱,本应该给96岁的老人。 由于老人岁数较高,应该由儿子代管。 老人有2个儿子4个女儿(外嫁的),大儿子逝世,但有大嫂,与2个儿子, 但老人女儿都未经过大嫂和大嫂儿子同意。 把赔偿祖坟的钱以老人女儿的名字(不是老人名字)存起来。 这个大嫂可以告老人女儿些什么?( 因为老人年岁较高也不知道有这笔祖坟赔偿金) 想问。如果大嫂要求分这笔赔偿金,应该是由大嫂与老人的小儿子,2家分。然而老人女儿应该没权力要求不分笔赔偿金。是否正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