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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拥有葫芦岛市连山区一商品房,该商品房是由于开发商没有给工人发工资被法院拍卖的,由张某拍卖所得,随后卖给了我,该商品房从建完成一直未办理过房产证。我现在想办理房产证但未取得过购房发票,开发商现在也不给,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给些意见,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9-07 13:15: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咨询房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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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