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走人行道过马路,被车撞伤,司机逃逸后,我方报警后找到肇事司机,我方与司机达成协商,司机愿意赔付3万元不追究他的逃逸责任,其它我母亲的伤按交通事故处理,请问这样合法吗,可以和他前这样的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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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刑事责任不能约定免除,仍然需要追究,但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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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协议只对民事部分生效,对刑事责任不生效。依据你叙述的情况,可能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这样的情况下此协议可以签订。
如需委托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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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但是追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是你们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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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不因民事协议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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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签署协议民事部分有效,刑事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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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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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理上是不可以的。你们私下可以协商。你们可以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是否追究由公安机关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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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还需了解更多详情后才能准确判断。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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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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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你签,对你没有坏处
2、如果对方涉嫌犯罪,受害人的原谅只能作为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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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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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