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08年登记结婚,结婚前男方有一所住房正在还贷中,女方无房产无负债,婚后男女双方都是工作收入均在2000元左右,两人的收入共同开销还贷,日子凑合着过,09年由女方向亲戚借款5万开办公司,女方独自管理,男方仍然每月2000元收入继续工作。10年男方将公积金领出和公司嫌的钱一起拿出将原男方的房贷贷款一次性还清,办出房产证,房产证写的是男方个人的名字,夫妻协商用此房产抵押贷款50万,购了一套办公室(以女方的名义购的),当时购进价大约85万元,还购了一辆二手较车大约8万元!2010年7月份开始所购办公室房贷每月需还5000元左右,2012年银行抵押贷款到期,女方又想办法向亲戚借款50万元还了银行的50万元,2012年1月男方调换了工作,工资收入升到了8000元/月,2012年的1月和2月份工资男方有交回家中共同支配,之后到现在未交一分钱至家中,2010年9月份家中生了女儿,请女方母亲到家中开始抚养照顾女儿到现在未支付报酬的,2011年10月又租场地开了棋牌室,棋牌室投入成本约15万元,房租水电90000万元/年。棋牌室由女方和女方母亲,照顾女儿的同时一边照看棋牌室,女方同时还在经营着公司。女方母亲仍然是无偿帮忙!至2012年3月开始所有负债(银行每月还贷5000元、女方和女方母亲保险费10000元/年、棋牌开销和房租及日常生活开销均由女方用公司和棋牌室的赢利在支付开销着)现在共同的经济压力是向亲戚借的50万元 每月购办公室的房贷需还5000元/月 棋牌室的房租水电90000万元,公司和棋牌室的赢利,基本已全部拿出还款了和开销了,女方已无力承担这负债了现在男女双方需离婚,请问财产和负债还有抚养女儿的问题将如何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