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卖的房子,当时卖房的告诉我可以贷款,但必须先交50%的房款首付,我们交了,签了个订房合同,上面有一条这样写的:“剩余50%尾款,在接到开发商通知后7日内交清。”现在开发商又说不让贷款了,说赔钱,他们五证不全,(由于他们的原因房子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现在刚刚开始施工了)我们交不上二十多万的尾款就按违约处理,收回房子,还要扣除我们5%的违约金,有什么办法解决?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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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合同,有风险。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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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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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拿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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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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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