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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干的是导购,在,卖衣服,我是今年八月三日和店长说辞职的,因为店里把我调到别的店我适应不了就不想干了。当天就没有去上班,店里是每个月的十五号发工资,我等到那时候没有我的。我问老板了,她说我没有写辞职报告,没有提前辞职。还说我当时自己说了什么自己清楚,她的意思就是工资补给我结了。不知道工资能不能要回来?我该怎么办?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只有一份,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2-08-31 11:21: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因没有通知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但也不至于不发工资给你。
  •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算没有通知,那你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肯定是要发的。
    追问:应该怎么要回来?
  • 向你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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