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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担任出纳工作 6月22日那天老板娘没有过来 但是要付辞职人员工资 老板娘让我在老板那里借了17500付了辞职人员工资 后来发现现金与日记账上余额一致 这样就刚好少了17500元 我查不到原因 然后老板让我赔钱 就将我工资全部扣除 不够的部分又重新打了借条 请问这样合法吗? 有没有相关部门可以帮忙查出原因 我没有丢钱 也没有拿公司一分钱 借的17500元全部都付了辞职人员工资 都有单据可查 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刚好少了那笔钱 每次去银行取钱都是老板娘去取 然后和我交账的

经济相关
2012-08-28 12: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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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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