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个人无抵押贷款,没仔细看清楚合同。后面才知道必须要交1800元的保证金,不想办了。可是合同已经签了,不交保证金的话就要告到法庭。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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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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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由于银行与你签订的是格式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方应当在与你签合同时尽到通知义务,对你交1800元保证金条款,银行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声明,否则该条款对你不产生约束力,因此,你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使合同对你不产生效力。或者与银行协商双方解除合同。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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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重大过失引发的可撤销协议,你不需再给他保证金,可以打个撤销合同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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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会被法院起诉的,要和银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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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